首页 > 科技教育 > 正文

关于召开2015年全市建筑业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经验交流会的预备通知
2015-03-11 10:21:44   来源:   评论:0 点击:

 
 
德建函发〔2015〕17号
 
 
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召开2015年全市建筑业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经验交流会的预备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建设局),市直各建筑业企业:
    按照省建管局《关于召开2014年全省建筑业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经验交流会的预备通知》(鲁建管质安字[2014]7号)统一要求和部署,为更广泛地开展全市建筑业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不断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确保工程质量,总结经验,交流成果,推动全市建筑业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进一步深入发展,经研究,定于20154月中旬召开全市建筑业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经验交流会。现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总结2014年开展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的经验,交流发布优秀QC小组成果,研究存在的问题和对策,推广成功经验。
    (二)由质量管理先进企业的代表介绍开展质量管理活动的成功经验和做法,配合专家讲评(讲座)在会议上进行交流,提高我市建筑业质量管理工作者的综合素质;
    (三)选拔推荐参加省建管局召开的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经验交流会的代表。
    二、申报成果的有关要求
    (一)申报成果应是2014年以来取得的本企业工程建设优秀QC小组成果。成果应为围绕企业方针、目标及生产、经营、服务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开展的活动,取得显著成效,其经验有普遍推广意义。要注重全员参与,有广泛的群众性,活动过程和活动成果有所创新。要侧重于现场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为主体的“现场型”,重视小组现场活动的记录和凭证,能解决实际问题,突出“小、实、活、新”的特点,并具有创新和显著成效。
    (二)全部QC成果资料按附件的要求报文字资料一份,发布的QC成果资料用Powerpoint格式准备,用于现场发布演示。
    (三)发布的QC成果采用电脑多媒体形式,要求图像清晰、美观、整洁,发布时间不超过15分钟,发布人必须为小组成员。
    三、其它
    (一)参加成果发布的QC小组所在企业,请同时提交本单位近年来开展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的经验介绍材料一份。市建管处、市建筑业协会将选取1—2家企业在会上进行交流发言。
    (二)请有关单位将全套申报资料和电子文档,于3月31日前报市建管处,逾期不报,将取消选拔推荐资格。
    (三)会议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联系人:刘晶,电话:2239657,电子邮箱:dz9727@163.com。
                          

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3月11日

相关热词搜索:群众性 交流会 建筑业

上一篇: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度省级工法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公布2015年全市建筑业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评选结果的通知

分享到: 收藏

德州市建筑业信息网 版权所有:德州市建筑业信息网 网站备案号:鲁ICP备14030817号-1

主办单位:德州市众城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 邮箱:sdfsdf@soh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