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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秋季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综合大检查的通知
2015-09-18 16:18:23   来源:   评论:0 点击:

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德建通〔2015〕83号
 
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开展2015年秋季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
和扬尘治理综合大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建委、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及部署要求,深刻吸取近期省内外建筑施工领域安全事故教训,扎实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确保全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进一步推动“蓝天工程”顺利实施,防治大气污染,结合“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及2015年全市建筑业工作部署、《关于印发<全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德建发〔2015〕2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德建发〔2015〕22号)等文件要求,定于近期组织开展2015年秋季全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综合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情况。
   (二)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值班带班执行情况;安全机构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及工作开展情况;
   (三)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四)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五)临时用电系统配电箱、开关箱新标准执行情况;
   (六)建筑起重机械登记备案开展情况,重点检查产权备案及安拆告知情况;
   (七)施工现场防火情况,重点检查彩钢板职工宿舍填充材料阻燃情况;
   (八)工伤保险费、安全施工文明措施费支付使用、安全措施备案办理情况;
   (九)工程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职责履行情况;
   (十)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落实情况;
    二、检查重点
    结合我市现阶段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实际情况,本次将重点开展以下六项专项检查。
   (一)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一是“安管人员”持证检查,检查内容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落实情况。二是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重点查处无证上岗、人证不符等行为。凡未按规定配备“安管人员”或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建筑工地,不得评为安全文明工地,并根据违章人数给予通报批评、罚款等处罚。
   (二)危大工程专项整治情况。一是整治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专家论证的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方案内容是否有效可行;二是整治施工单位是否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台账,在危大工程实施前是否按照规定进行技术交底,施工过程中是否严格按照方案组织施工,是否按照规定组织验收;三是整治监理单位是否将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列入监理规划,是否按照规定审核专项方案,专项方案实施过程中是否现场监理。
   (三)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的产权备案、安拆告知、检验检测情况;安拆队伍资质资格、安拆人员持证上岗、安拆合同及安拆安全协议管理情况;施工升降机防坠安全器检验检测情况。
   (四)建筑施工现场防火检查。凡临建设施填充材料防火等级达不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要求的,该工地视为不合格工地,在通报中一并处罚。 
   (五)安全监理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监理单位安全监理责任履行情况,项目总监在岗情况,进场单位人员资格审查情况,施工方案审核情况,危大工程旁站监理情况。
   (六)扬尘整治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的通知》(德建发〔2014〕34号)落实情况,确保施工现场围挡率、进出道路硬化率、渣土物料蓬盖率、场地洒水清扫保洁率、渣土物料密闭运输率、出入车辆清洗率全部达到100%。
     三、检查范围和时间
    (一)检查范围:全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受监的房屋建筑施工现场。对中心城区(包括德城区、经济开发区、运河经济开发区)内所有受监的房屋建筑施工现场进行拉网式普查(包括基础阶段、装饰阶段工程);其他县市区随机抽查5个(不包括申请验收市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的项目)。检查的同时,对已申报且符合验收条件的市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进行验收。
   (二)检查时间:2015年9月—10月。
    四、有关要求
   (一)市直企业及在市直施工的外地企业应将本企业在德州市行政区域内施工的所有在建工程项目进行统计汇总,于9月25日前将汇总表(见附件)报市建管处安监站(书面及电子件)。同时,积极做好本企业所有在建项目的自查自纠工作,并将本企业今年来的安全工作总结在检查时提报。
   (二)各县(市、区)建筑安全主管部门将本辖区内所有在建工程项目进行统计汇总,于9月25日前将汇总表(见附件)报市建管处安监站(书面及电子件)。各县(市、区)应积极做好本辖区内所有施工项目的检查督导工作,并将有关情况整理汇总,检查时汇报(书面报告)。
   (三)经检查,成绩优良(85分以上)、各项建设手续齐全并按照《德州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办法》(德建发〔2013〕38号)申报的施工现场可以参加德州市安全文明示范工地的评选,并据此推荐评选省级安全文明优良工地。
   (四)各县(市、区)主管部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积极配合检查组工作。受检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必须在现场。检查组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进行评分,现场公布检查得分并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签字确认,离开现场后公布得分的一律无效。检查结果将在检查结束后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对在建工程隐瞒不报、逃避检查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对已验收且尚未竣工的市级安全文明工地,如达不到优良标准,将取消其评选资格;对检查存在不合格施工现场的企业,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将不良记录计入诚信体系。
   (六)对检查中扬尘治理不达标的、临时用电配电箱开关箱未执行新标准的工地,在市级安全文明工地评选中实行“一票否决”。
   (七)本次检查结果将作为各县(市、区)主管部门和各企业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八)检查组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的有关要求,厉行勤俭节约,廉洁自律,不得接受被查单位的馈赠、宴请。
    双节(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市住建局将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组织暗访,暗访情况同大检查结果一并通报。望各县(市、区)主管部门和企业以这次检查为契机,查找不足,消除隐患,切实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和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坚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联系人:吴亚飞      联系电话:2239711
    材料报送方式:发电子邮件至dzsajz@126.com
 
附件1:关于开展2015年秋季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综合大检查的通知
附件2:2015年秋季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综合大检查在建工程项目汇总表
 
 
                  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9月18日
 
 
 
 
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5年9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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