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省建管局《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建筑安全生产检查暨省级安全文明工地复查验收的通知》(鲁建管质安字〔2014〕39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本次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始时间为7月7日,在验收省级安全文明工地的同时,随机抽查3-5个在建工程项目。抽查以各类园区、城乡结合部、旧村改造、招商引资和保障性住房工程为主,并结合夏季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特点,针对近期事故多发的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集中消除一批重大安全隐患。
二、即日起市建管处组织暗访,如已验收通过的文明工地达不到优良标准,将取消“文明工地”称号;如暗访的工地存在安全隐患达不到合格标准,将视同不合格工地,在秋季大检查通报中一并处罚。
三、各县(市、区)和各建筑企业要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切实消除事故隐患,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水平,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附件:省建管局《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建筑安全生产检查暨省级安全文明工地复查验收的通知》
德州市建筑工程管理处
201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