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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房屋市政施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2018-10-15 10:35:27   来源:   评论:0 点击:

  
 
德建通〔2018〕169号

 
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房屋市政施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建设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住房和建设管理部,各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监测单位:
    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省住建厅根据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文件,制定了《山东省房屋市政施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并于9月1日施行。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大工程管理,切实以建筑施工领域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为核心,建立健全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危大工程安全管控,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确保我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结合我市实际,就贯彻落实《实施细则》提出如下要求:
    一、认真组织学习,切实掌握《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结合《危大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对危大工程范围和施工中前期保障、专项方案编制、专项方案论证、现场安全管理、监督管理做出明确规定,内容全面、规定具体,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强,是规范和加强我市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的重要依据。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要组织安全监督人员和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单位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全面掌握《实施细则》的内容,理解核心要义、熟知具体实施工作流程。要强化对《实施细则》的认识和理解,增强执行《实施细则》的思想自觉和行为自觉,切实把《实施细则》宣传好、学习好、贯彻好、执行好。
    二、严格监督管理,确保落实《实施细则》
    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要把危大工程实施中执行《实施细则》情况作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今后监督检查重点,加大抽查频次和检查力度,深化细化检查内容,建立危大工程专项台帐和隐患台帐,掌握危大工程实施动态情况。要督促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全面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和措施,严格按照《实施细则》程序和要求,做好各个阶段、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实施细则》真正在项目实施中落到实处,有效防范危大工程施工风险。
  三、加强监督执法,严惩违反《实施细则》的行为
    《实施细则》对工程各方责任主体违反危大工程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提供了处罚依据。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要切实增强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增强监督效果,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依法处理,以此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管理,有力震慑违法违规行为,有效维护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附件:《山东省房屋市政施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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