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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建筑施工行业持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 集中行动的通知
2017-06-02 10:19:36   来源:   评论:0 点击:

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在全市建筑施工行业持续开展
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
集中行动的通知
 
德建通〔2017〕90号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生产,深入排查整治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行为,有效预防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确保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开展2017年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持续推进“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的通知》(鲁建质安字〔2017〕7号)及市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德安发〔2017〕1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局党组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2018年底,在全市建筑施工行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系列重要讲话和全省全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为指导,以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将“大快严”集中行动与“两体系、一平台”建设、建筑施工安全治理三年行动有效衔接。以强化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为切入点,依法打击非法违法建设行为,严查安全隐患,堵塞监管漏洞,有效防范和避免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主要工作
    (一)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治理三年行动。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统一部署和“抓主体责任、抓市场现场、建平安工地”的总体要求,在全市建筑施工行业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治理三年行动。一是以深入开展“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为主线,持续开展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执法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组织机构、规章制度、物资资金、人员教育、现场管理、应急处置等保障责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二是严格安全生产许可,坚决查处不具备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以及出租、出借资质,无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擅自进行施工活动,相关从业人员无证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严格法定建设程序,凡未办理安全报监、施工许可等手续或手续不全的工程项目不得开工建设,已开工的依法责令停工;拒不停工整改的,函告有关单位停水停电。四是实施市场现场两场联动,完善全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逐步将建筑工程各环节流程信息纳入平台管理;开展施工企业及项目经理信用行为评价,构建评价结果与资质资格、招标投标、工程评优的挂钩机制,推行诚信“绿色通道”、“容缺受理”和失信“黑名单”制度,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二)加大监管执法和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行为。持续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按照属地和网格化管理要求,明确执法范围,加大执法频次,采取直插一线、专家参与、建立台账、限期整改等措施,对辖区内建筑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进行拉网式执法检查,杜绝责任“空档”和监管“盲区”,提高专业化检查水平和效能。强化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全面彻底排查隐患,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台账,实行“销号式”管理,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责令停工整改。
    (三)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一是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以《山东省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通则》和《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为指导,按照分级管控、分行业推进的要求,引导督促企业全方位、全过程排查风险点并进行分级,明确管控层级,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和管控措施,形成“一企一册”;制订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标准和清单,明确各岗位、各设备设施排查范围和要求,建立全员参与、全岗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闭环管理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加快建设安全生产信息平台,及时录入风险点和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实现在线监测或视频监控。二是加大对标杆企业的督导力度。积极培育标杆企业,及时总结标杆企业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管理方面的经验做法,形成可借鉴、可推广、可套用的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标准。三是按照《建筑施工领域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要求,健全“源头治理、风险管控、隐患整治、社会共治、智慧监管、应急管理”系统性、整体性的隐患排查治理和事故防范工作体系。
    (四)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严格施工现场危大工程管理。按照全市房屋建筑工地开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部署要求,细化措施、统筹安排、务求实效,围绕起重机械、模板支撑、深基坑等易发群死群伤事故环节,督促企业切实做好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论证和实施等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技术规范标准。重点排查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的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方案内容是否齐全有效,相关单位和人员是否按照要求进行签字盖章,施工单位在危大工程实施前是否按照规定进行技术交底;施工过程中是否严格按照方案组织施工,并指定专人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监测;是否按照规定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三、有关要求
    (一)全面落实责任。各县市区主管部门按照“ 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和“ 属地管理” 的原则,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中央和省城市工作会议以及全国、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站在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好工作部署,将责任分解到每个层级、每个岗位、每个人员,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为省“十一次”党代会和“十九大”的顺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强化督查执法。各县市区主管部门要制定详细的监督检查计划,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抽查巡查工作。要进一步严格执法,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责令企业及时整改,否则一律予以停工。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的企业和人员要加大处罚力度,导致安全事故的,一律依法暂扣或吊销相关证照,并依照有关规定在招投标、资质管理等方面给予限制,将处罚真正落到实处。
  (三)突出治理重点。各县市区主管部门要统筹谋划,总体布局,推动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和“大快严”、安全生产标准化推进等各项工作协调开展,全面提升辖区内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水平。要着力突出三个重点:重点强化对事故多发部位的排查治理;重点加强对棚户区改造、安置房等民生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重点强化各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的安全责任落实。通过治理重点问题,以点带面,实现安全发展。
 
 
 
 

                    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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