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现场专业人员换证工作和换取新证后继续教育工作的说明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建设局),市直建筑业企业,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建节科字〔2015〕15号)要求,原山东省“建设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岗位证书”(以下简称“旧证”)应换发全国统一的“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以下简称“新证”)。近期,我们下发了《关于现场专业人员网上继续教育换证考核工作的通知》,现结合上述通知,就有关换证工作和换取新证后的继续教育工作说明如下:
一、需换证人员范围
需换证的15个岗位:施工员(土建工程、装饰工程、管道安装、电气安装)、质检员(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材料员、资料员、机械员、劳资员、财会员、统计员、审计员、定额员、计划员。
二、换证的有关说明
1、持有上述15个岗位“旧证”的人员必须在证书有关期届满前一年内,通过“山东省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考核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考核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继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旧证一律交回。
2、换证考核工作流程为:企业注册→录入报考人员信息→继续教育报名→网上学习(120学时)→网上结业测试→结业证书打印→换证考试报名(考生登录)→报考人员资格审核→换证考试→成绩公示→证书核发。
3、自2017年3月1日起,我市持有上述15个岗位旧证的人员即可通过“考核管理系统”进行继续教育和换证考核。2018年12月31日前,不参加继续教育或继续教育考核不合格导致证书超出有效期的,旧证作废。
三、新证继续教育的说明
换证后取得新证的人员,继续教育将采取以下方式考核:
1、继续教育周期为三年,每周期继续教育不少于120学时。
2、继续教育培训通过“考核管理系统”网络教学的方式进行。 培训考核工作流程为:网上报名→网上学习→网上互动与作业→网上答疑→网上考试→成绩公示→证书核发。
3、继续教育工作通过“考核管理系统”统一管理。为了提高继续教育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网络教学、考试采用分班方式,按岗位、专业和学习时间进行分班。
4、考试采用在线方式进行。完成规定学习内容和学时的学员,可参加在线考试,每期继续教育提供两次考试机会。考试成绩合格的认定为继续教育考核合格,两次考试成绩不合格人员需重新进行继续教育报名学习。
5、省住建厅将继续教育考核合格人员在“考核管理系统”上进行公示,继续教育考核合格人员可在“考核管理系统”打印继续教育考核合格证明。
四、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1、持有旧证的岗位人员需要按照《新旧证书岗位对应关系表》(附件)对应的关系选择相应岗位继续教育考核换证。其中:
(1)施工员(土建工程、装饰工程、管道安装、电气安装)、质检员(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材料员、资料员、机管员、劳资员10个岗位人员的旧证在有效期届满前,符合条件者可报名参加相同岗位的继续教育学习,经考试合格换发新证。
(2)财会员、统计员、审计员、定额员、计划员10个岗位人员的证书在有效期届满前,符合条件者可以报名参加相近岗位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学习,经考试合格换发新证。
(3)预算员(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安全员3个持旧证的岗位人员不参加本次换证,旧证可以继续使用。在有效期届满前,应参加相关培训机构进行的继续教育考试,对“旧证”进行延期注册。
2、在旧证的有效期内,旧证的变更以网上变更为准,不必到省里打印新的证书。旧证变更应向市级建筑主管部门提供新聘企业的聘用合同和养老保险交纳证明。
3、为确保按期完成换证工作,避免对企业资质产生影响,我们特别邀请了“考核管理系统”管理人员来德,现场演示继续教育换证考核的网上操作,本次操作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各企业及时安排1名负责证书管理的人员,按时参加28日在市委党校会议培训中心三楼报告厅的培训。
附件:《新旧证书岗位对应关系表》
2017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