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建通〔2018〕194号
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转发《关于简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关于取消建筑业企业资质部分考核指标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关于简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关于取消建筑业企业资质部分考核指标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建设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住房和建设管理部,市直建筑业企业:
现将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简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建许函〔2018〕60号)和《关于取消建筑业企业资质部分考核指标的通知》(鲁建许函〔2018〕62号)转发给你们,请做好贯彻落实。
自通知下发之日起,我局将对申报市级许可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所涉及的人员社保情况,向社保征收管理部门进行核实。对涉嫌在资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被核查的企业,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严肃处理。
附件1.《关于简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有关事项的通
知》
2.《关于取消建筑业企业资质部分考核指标的通知》
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1月27日
2018年11月27日
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8年11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