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管理站、各建筑业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管理工作,切实维护建筑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及时拨付建设项目养老保障金,根据我市的工作安排,定于2014年9月15-30日开展三季度养老保障金拨付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各建筑业企业根据所申报工程的施工进度情况向项目所在地劳保办进行申报,主体完工可申请应拨金额的50%;竣工验收后可申请应拨金额的100%。
二、提供材料
1、申报工程《预收联系单》
2、申报工程《中标通知书》
3、申报工程《施工合同》
4、申报工程《建筑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表》
5、申报工程进度验收证明
6、《山东省建筑企业劳动保险金拨付审批表》(加盖公章)
7、申请单位《养老保障金管理手册》
三、申报地点
市直所属项目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住建局建筑业管理(059号)窗口申请办理,联系电话:2236792。
各县(市、区)所属项目在县区劳保站申请办理。望各县(市、区)接此通知后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及时安排养老保障金拨付工作。
2014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