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5年山东省建筑工程质量“泰山杯”评审工作,科学分配推荐申报名额,市建筑业协会决定对各县(市、区)拟申报“泰山杯”项目进行摸底统计。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项目应符合法定建设程序和泰山杯申报规模,于2012年9月30日至2014年9月30日期间竣工验收备案并交付使用
二、4月份,省建筑业协会将组织专家对申报2015年度鲁班奖或国优奖初审合格的工程项目进行实体预检。其中,符合“泰山杯”标准的,将给予“泰山杯”称号(占用德州市“泰山杯”全年指标)。
三、自2015年1月1日起,省建筑业协会将严格按照鲁班奖和国家优质工程奖的申报条件受理申报材料,并在名额分配、材料受理、预检推荐等方面向社会公示。从明年起,新申报鲁班奖和国优的项目必须是前一年度“泰山杯”工程项目,并需具备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单项质量安全奖(省优质结构杯奖、省安全文明工地)或QC成果(含工法)等奖项。不具备的,省建筑业协会不再为其补办鲁班奖和国家优质工程奖申报条件中规定的文件、证明材料。望各申报企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泰山杯”参评工作。
四、请各县(市、区)认真组织摸底调查,并填写“拟申报2015年山东省建筑工程质量“泰山杯”项目汇总表”(见附件),于2015年4月17日前报送市建筑业协会,同时发送电子版至jgcqyk@163.com,逾期原则上不再受理。
五、联系人:穆宏刚,电话:2239658
附件:拟申报2015年山东省建筑工程质量“泰山杯”项目汇总表
德州市建筑业协会
2015年3月31日
201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