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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2018年全市建筑业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经验交流会的预备通知
2018-02-28 16:31:45   来源:   评论:0 点击:

关于召开2018年全市建筑业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经验交流会的预备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建设局、建管部),市直各建筑业企业:
    按照省建筑业协会《关于召开2018年全省建筑业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经验交流会的预备通知》统一要求和部署,为更广泛地开展全市建筑业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不断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确保工程质量,总结经验,交流成果,推动全市建筑业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进一步深入发展,经研究,定于2018年3月中旬召开全市建筑业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经验交流会。现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总结2017年全市开展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的经验和做法,交流QC小组成果,研究存在的问题和对策,推广成功经验;
    (二)由质量管理先进企业的代表介绍开展质量管理活动的成功经验和做法,配合专家讲评(讲座)在会议上进行交流,提高我市建筑业质量管理工作者的综合素质;
    (三)选拔推荐参加省建筑业协会召开的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经验交流会的代表。
    二、申报成果的有关要求
    (一)申报成果应是2017年以来取得的本企业工程建设优秀QC小组成果。成果应针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问题,以改进质量、降低能耗为宗旨,以提高职工质量意识和企业经济效益为目的开展活动,取得显著成效,其经验有普遍推广意义。应注重全员参与,有广泛的群众性,活动过程和活动成果有所创新,重视活动过程的记录和凭证,杜绝事后总结的倒装成果。应优先推荐具有“小、实、活、新”特点,在工具应用效果、四新技术、绿色施工、节能减排、质量技术等方面具有推广应用价值的QC小组成果。
    (二)全部QC成果资料按附件的要求报文字资料一份,发布的QC成果资料用Powerpoint格式准备,用于现场发布演示。
    (三)发布的QC成果采用电脑多媒体形式,要求图像清晰、美观、整洁,发布时间不超过15分钟,发布人必须为小组成员。
    三、其它
    (一)参加成果发布的QC小组所在企业,请同时提交本单位近年来开展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的经验介绍材料一份。市建筑业协会将选取1—2家企业在会上进行交流发言。
    (二)请有关单位将全套申报资料和电子文档,于3月6日前报市建筑业协会。
    (三)会议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联系人:穆宏刚,电话:2239658,电子邮箱: dz2239658@163.com。
 
    附件:关于召开2018年全市建筑业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经验交流会的预备通知附件
 


2018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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