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建通〔2018〕142号
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转发省住建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
全省建筑市场综合执法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转发省住建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
全省建筑市场综合执法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各相关企业,局有关科室、单位:
现将省住建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省建筑市场综合执法检查的通知》(鲁建建管字〔2018〕8号),文件及附件可在省厅建管处通知公告页面下载:http://www.sdjs.gov.cn/art/2018/7/18/art_5655_866609.html)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责分工市住建局工程科、市建管处、市造价办分别负责市直监理和招标代理企业、建筑业企业、造价咨询企业检查、抽查工作,并对县(市、区)工作进行督导抽查;县(市、区)主管部门负责所属企业检查、抽查工作。
二、检查时间
(一)部门、企业自查自纠。即日起至8月31日前,县级主管部门和企业对照检查内容,进行自查自纠。
(二)直管部门普查。9月15日前,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直接监管的建筑业企业、造价企业、监理企业和招标代理机构、建设项目进行全覆盖检查。已经完成相关检查内容的,可不再重复检查,但应留存好检查记录。
(三)市级督导抽查。9月30日前,市住建局对各县(市、区)主管部门自查和执法检查情况进行督导。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随机抽查建筑业、造价、监理企业和招标代理机构各不少于10家,施工工地不少于15个,其中外地企业在建项目5个。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建筑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鲁建执法函〔2018〕18号)的检查范围和重点要求,市建管处将对各县(市、区)各方责任主体执行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抽查暗访。
三、工作要求
(一)市直企业应于8月31日前将加盖公章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合规情况自查表》、《造价企业资质合规情况自查表》、《监理企业资质合规情况自查表》、《招标代理机构合规情况自查表》纸质版分别报送至市建管处、造价办、工程科,并发送电子邮件。
(二)县(市、区)主管部门检查、抽查结束后,应于9月15日前形成检查工作情况书面报告,连同相关汇总表报送市住建局,并将检查情况在本行政区域内通报。
(三)各县(市、区)主管部门及相关企业检查、自查要留印留痕,资料要留存备查。
市建管处联系人:吴亚飞,电话2239658,邮箱:dz2239658@163.com;
市局工程科联系人:李志刚,电话2239632,邮箱:gck9631@126.com。
市造价办联系人:赵开广,电话2239661,邮箱:dezhouzaojia@126.com 。
附件:全市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落实情况现场检查表
2018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