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建通〔2018〕70号
关于转发《省住建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建筑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的
通知
现将省住建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建筑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真抓实干
各县(市、区)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筑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落实工作,进一步提高站位、压实责任,确保监督检查活动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各建筑施工企业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6〕1号文件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6〕41号),严格执行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及时掌握工资支付动态,坚决遏制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发生。
二、认真检查,及时通报
各县(市、区)主管部门自2018年第二季度起,每季度组织一次检查活动,深入施工现场,重点检查各方责任主体执行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贯彻落实情况,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责任主体立查立改。每一次检查工作结束后要及时汇总情况,印发检查通报,对存在不落实各项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的责任主体公开曝光,形成防止建筑农民工工资拖欠的强大声势和良好氛围。每季度末,市住建局组成督导组对各县(市、区)开展检查情况进行抽查暗访,抽查暗访情况将进行全市通报。
三、总结分析,报送情况
各县(市、区)主管部门要及时总结检查工作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下一步思路措施,每半年(上半年在6月底前、下半年在2018年12月底前)将检查工作总结报给我局。联系电话:0534-2239658;邮箱:dz2239658@163.com。
附件:省住建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建筑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