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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第42批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工作的通知
2016-02-23 11:30:05   来源:   评论:0 点击:

关于组织第42批企业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建设局),市直建筑业企业:
    全省第42批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定于2016年4月24日(星期日)举行。现将本批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一)人员类别:
   (1)主要负责人,即A类人员。除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总裁)、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副总裁)外,分管生产经营的副总经理(副总裁)、技术负责人、安全总监等也应参加考核。
   (2)项目负责人,即B类人员。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C类人员。由于我省暂未出台新的考核实施细则,因此本次考试暂不按C1、C2、C3分类。
   (二)考试时间:4月24日  上午9:00-11:00 ;
   (三)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考试报名
   (一)报名受理时间: 
    3月15日上午:平原县、武城县、夏津县
    3月15日下午:乐陵市、宁津县、庆云县
    3月16日上午:德城区、陵城区、开发区
    3月16日下午:禹城市、齐河县、临邑县
    市直企业报送时间:3月14日--16日;
    (二)费用:按省规定,新报名人员需订购教材,教材费240元/人,考核及发证不收取费用。请以企业为单位,自行到就近中国建设银行交款,持现金交款单报名(勿转账、电汇),报名时开具发票。市直企业直接到市建管处安监站报名;县市区企业由所属主管部门统一报名。
    收款银行:德州市建设银行营业部
    收款人:德州市建筑业协会
    收款账号:3700 1849 0010 5000 3778
    交款人:(填写自己单位名称)
   (三)报名程序:拟参加考试人员经所在单位审查合格,由企业登录《山东建筑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http://60.216.103.27/ajz/),填写考试报名相关申请数据,打印《安全生产知识考试报名申请表》(系统自动生成),并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 安全生产知识考试报名申请表(一式一份);
    2、 岗位职务、执业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1) 主要负责人:除企业法定代表人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外,其余人员需提供任职文件、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 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
   (3)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企业任职文件(合同)、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中专以上学历证书(需从事施工管理工作两年以上);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出具的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证明材料;
    其中,第1—4项资料应当按顺序装订成册,统一装入一个档案袋。市直企业原件由市考核小组审查后退回,县市区企业原件由当地主管部门审核。 
   (四)准考证发放时间:4月18日—4月22日;
    地点:市建管处安监站
    (五)补考事宜:参加补考人员,只须登录系统,上报数据,提交《安全生产知识考试报名申请表》,不再提供其他书面资料。
    三、命题范围
    原则上不超出省考核办推荐的《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技术》(第二版,中国海洋大学出版社出版)等三本教材范围。
    四、注意事项
    1、各报名企业务必保存好系统照片数据,以便用于办理准考证。
    2、新成立企业,需订购考核系统认证锁,请务于3月1日前办理,以免影响报名。
    3、“安管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已过期的,报名前,需按照证书延期复审程序打印延期申请表,延期申请表中企业审查意见栏填写“证书过期、重新考核”。申请表于3月1日前上报市建管处安监站审核,审核完毕之后方可按照报名程序进行报名。
    4、已考取C证的人员,如需报名考取B证,应先提交证书注销申请表、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证书原件,交由考核小组审批通过并系统注销成功后,方可参加本次考试报名。系统注销需几天时间,请相关单位务必提前办理证书注销事宜。
 
 
 

                       德州市建筑工程管理处
                         2016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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