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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春季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暨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综合检查的通报
2015-06-15 14:46:57   来源:   评论:0 点击:

   
 
德建通〔2015〕27号
 
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2015年春季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暨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综合检查的通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建设局),各有关建筑业企业、监理企业:
    为认真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和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进一步推动“打非治违专项治理行动”顺利实施,依法打击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确保全市建筑领域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结合国家和省、市有关安全会议精神以及2015年全市建筑业工作部署,市住建局于5月6日—14日,组织开展了2015年春季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暨迎接国家卫生城复审综合大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共组织3个检查组,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采取了市区拉网式普查与县(市)随机抽查相结合、依据标准实地考核施工现场和查阅施工管理资料的方式,共检查在建工程项目79个,建筑面积444万㎡。其中,达到市级示范工地50个,占63.3%;市级优良工地4个,占5.1%;合格工地18个,占22.8%;不合格工地7个,占8.8%。检查涉及施工单位52家,监理单位24家,下发建筑安全生产检查执法建议书41份、隐患整改通知书6份。
    从检查整体情况看,大部分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各方责任主体,能够贯彻落实各项文件精神,认真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打非治违”、扬尘治理等各项工作。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机制不断加强,文明施工及标准化水平不断提高,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整体稳定。一是各级主管部门加大了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力度。各县市区主管部门能够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规定,依法落实监管责任,逐步形成了部门互相联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格局。通过强化工作措施,转变监管方式,完善奖惩制度,科学有效的开展日常检查,督促建设、施工、监理企业主动落实主体责任。二是施工企业安全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施工标准化管理水平显著提高。各企业主体责任意识明确,自觉加强内控,强化目标分解,坚持领导值班带班制度,重点防范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定期组织隐患排查,坚决遏制较大事故。结合安全标准化工地创建活动,出现一批施工现场管理有序,安全文化气息浓厚,施工现场整洁美观,安全防护设施定型规范,“五小设施”齐全实用的文明工地。防护用具工具化、临建设施标准化、施工作业规范化和安全管理人性化水平明显提高,作业人员的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三是监理单位安全履责意识显著增强。部分监理企业已充分认识到安全监理的重要性和现实意义,从制度建设、人员配置、岗位职责入手,加强监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通过规范工作流程、完善资料收集等方式促使现场监理人员正常履行安全监理职责。四是“打非治违”扎实推进。各县市区按照“六打六治”整治要求,认真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肃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对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和规范安全生产行为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五是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活动成效显著。绝大部分建筑施工现场采取混凝土硬化路面,自动洗车台冲洗出入车辆,对裸露的土方覆盖或绿化,个别现场实行自动喷淋,降尘效果良好,基本实现了市住建局确定的“六个百分百和一个摄像头”目标。六是中心城区建筑工地迎接国家卫生城复审工作扎实开展。绝大部分责任主体都能按照市住建局《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建筑工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德建发〔2015〕34号)规定的标准积极部署实施,对发现的问题能够及时整改,找缺补差,拾遗补漏,完善提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不到位,主体责任不落实。一是个别项目领导带班值班制度未得到有效落实,部分被查工程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监理总监不在现场,脱岗现象严重。二是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不力,企业月检、项目部周检、安全员每日巡检及“三级安全教育”制度流于形式。企业安全目标不明、责任不清,缺乏考核奖惩等配套措施,未能真正建立行之有效的企业内部安全保障体系。三是人员持证上岗率低。部分岗位人证分离甚至无证操作,尤其是塔吊司机、架子工以及司索信号工,存在问题较多。四是“安全通病”依然存在。临边防护不到位,洞口防护不严;模板支架不按构造要求搭设;塔吊基础排水不畅,限位不起作用,无吊钩保险;电线私拉乱接,达不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等问题,形成较大隐患。
    (二)部分监理单位安全监理责任落实不到位。一是现场监理人员不熟悉行业标准规范,对现场安全隐患不能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二是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方案把关不严,对人员资格证书审查不细,对现场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不管不问。三是对现场重大危险源及施工重点部位、环节旁站监督不到位,不经验收即签字确认。
    (三)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重视程度不够。一是深基坑、高支模等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未经专家论证,或论证方式、专家资格不符合规定,施工时不按方案执行。二是塔吊、施工升降机等大型起重机械设备安拆不规范,维保检测不及时,超载过荷现象普遍,多塔作业无方案无审批。三是施工现场应急处置能力差。企业未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救援预案,无日常演练,对待突发事件难以妥善应对。
    (四)专项整治不够深入。一是“打非治违”力度不够。个别项目未批先建,违反基本建设程序,违法发包、转包、非法挂靠等行为亟需规范。二是扬尘治理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县市区对扬尘治理不够重视,施工现场主要道路未硬化、建筑垃圾未分类存放或及时清运、洗车设施达不到要求。三是部分企业对创卫复审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进度缓慢、日常保持差,未能严格按照《整治标准》逐项整改。
    三、工作要求
    (一)认真抓好复工检查和整改措施落实工作。今年,我市开复工率相对往年较低,有的不足70%,复工管理将持续较长时间,各县市区主管部门对准备复工的项目,仍要提前介入把关,确保安全生产条件。对这次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各级主管部门要逐一梳理,采取“回头看”的方式,督促施工企业“定时间、定措施、定人员、定责任”进行整改,不留后患。凡被责令停工的工程项目,施工企业负责人要亲自督促整改到位,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验收,并通过通过当地主管部门复查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对违法违规、整改不力的单位要从重处罚,绝不姑息。
    (二)强化夏季大风天气和高温汛期施工安全。夏季已临,大风、大雨和雷暴等安全生产不利天气将逐渐增多,各县市区主管部门和施工企业要把做好夏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早发动、早准备、早安排,重点做好施工现场防中暑、防触电、防雷击、防大风、防坍塌,以及防火、防爆、防食物中毒等工作。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排查。要落实极端天气的预警措施,完善应急机制,增强抢险保障,严格执行带班值班制度,确保夏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三)突出抓好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一要严格落实主管部门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强化薄弱环节监管,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持续保持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二要督促施工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各级建筑工程主管部门,要加强巡查督查,通过经济、市场、行政等手段,千方百计,提高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主动性、自觉性,真正把责任落实到企业、项目,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位人员,尤其要切实落实好教育培训、定期检查、值班带班、安全投入,以及危大工程方案编制审批、专家论证、检测验收等制度,提高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三是强化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监理是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主体之一,是施工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一要理清监理单位法定代表、项目总监和其它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职责,狠抓落实。二要规范安全监理管理,认真编制和严格执行监理规划、监理细则,对参建单位和个人的安全生产资格以及安全专项方案进行严格审查,凡不达标的,一律不得批准施工。三要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实行巡查、旁站监理,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
    (四)深入开展落实危大工程施工方案专项行动。按照《全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部署要求,细化措施、统筹安排、务求实效,围绕起重机械、模板支撑、深基坑等易发群死群伤事故环节,督促企业切实做好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论证和实施等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技术规范标准。
    (五)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建立总公司、项目部、各班组多层次培训体系,加大安全教育培训力度。特别要加强“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队伍安全生产素质和项目安全管理水平。要着力加强一线作业人员尤其是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普及安全生产常识,增强安全生产意识,掌握安全操作技能,消除“三违”现象,切实做到“三不伤害”。
    (六)扎实推进建筑扬尘治理工作。继续抓好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活动,重点整治施工围挡、道路硬化、车辆冲洗、垃圾清运、物料蓬盖等内容,对扬尘治理不达标的项目责令停工整顿,对扬尘防治不力的企业通报批评,取消一切评优资格。
    (七)切实做好中心城区建筑工地迎接国家卫生城复审工作。三区主管部门及相关企业要充分认识到建筑工地迎接国家卫生城复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严格按照标准要求,紧密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对相关责任进行分解,并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做到定人、定责、定任务、定目标、定时限、定奖惩,确保建筑工地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任务顺利完成。
    四、奖惩意见
    为表彰先进,鞭策落后,经研究,决定做出以下奖惩:
    (一)对在这次检查中,成绩优秀(85分以上并含85分)、符合安全文明工地评选程序且工程进度达到规定标准的工程项目,暂定为“市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成绩优良(80分以上并含80分)、符合安全文明工地评选程序且工程进度达到规定标准的工程项目,暂定为“市级安全文明优良工地”。如在后期的施工过程中能始终保持良好状况(随机暗访)且不发生安全事故,待工程竣工后按程序颁发荣誉证书。
    (二)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管理暂行办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决定对本次存在不合格工地的德州市乾兆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山东昱斯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总公司、山东新城建工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方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来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德州宏达建筑集团天达有限公司7家公司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其中,将山东新城建工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方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来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3家外地企业,即日起一年内不得在我市承揽新的项目,鉴于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总公司因拖欠民工工资已作出更重处理,仍按原意见执行。德州市乾兆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山东昱斯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德州宏达建筑集团天达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记不良记录1次,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后重新核查安全生产条件。对项目经理王生辉、伊茂超、吕安守、江敏飞、罗青云、穆居海、李友金等7人,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进行重新考核,停止执业1年,如一年内再出现不合格工地,吊销执业资格证书。项目所在地主管部门要对以上违规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将该企业和项目纳入重点监管。
    (三)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安全监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监理专项检查未达标的北京方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德州盛康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德州市广厦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陵县永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山东华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山东天柱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山东建院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给予通报批评,记不良记录一次。
 
附件:1、2015年春季安全检查受检工程项目成绩
      2、2015年第一批市级安全文明工地(暂定)
      3、2015年春季安全检查不合格工地名单 
 
 
 
                         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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