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新申报、延期申报资料指南》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建设局、建管部)、市直建筑业企业:
现将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新申报、延期申报资料指南的通知》(鲁建许字[2009]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山东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新申报、延期申报资料指南》的通知
德州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2019年1月20日
2019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