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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秋季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综合检查情况的通报
2018-12-24 14:53:59   来源:   评论:0 点击:

德建通〔2018〕213号
  
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2018年秋季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
和扬尘治理综合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住建局(建设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住房和建设管理部,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及近期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部署要求,深刻汲取“8·31”龙溪香岸模板坍塌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强化扬尘管控措施,推动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三年提升行动实施,落实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和实施细则,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市住建局于10月31日—11月10日,组织开展秋季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综合大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共组织3个检查组,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对中心城区受监项目进行拉网式普查,县(市)项目进行随机抽查,同时将危大工程管控、扬尘治理、双体系建设、打非治违以及现场消防等作为专项内容。检查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规范,对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落实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检查,并现场公布得分。共查在建工程项目91个,建筑面积546万平方米。其中:评分81个,安全达到优良以上标准66个,占81.48%;合格标准15个,占18.52%;监理单位履职不到位2家,占2.47%;扬尘治理不达标1个,占1.23%。检查涉及施工单位48家,监理单位31家,下达建筑安全生产检查执法建议书85份,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6份,查处隐患1092余项。
从本次检查情况看,各县(市、区)主管部门和工程项目各方参建主体能够深刻汲取事故教训,高度重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工作,积极开展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水平稳步提升,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平稳运行。
    一是安全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各县(市、区)主管部门认真落实行业监管职责,强化安监机构建设,充实监督人员,细化网格化分工,按规定程序扎实开展监督工作,实现了日常监管全覆盖。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主动落实主体责任,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建立健全安全保障体系,认真执行“两承诺、一公示”和领导值班带班制度,力争做到事前防范。
    二是安全标准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各县(市、区)积极贯彻实施《山东省建筑工程安全施工标准图集》,持续推进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建设,在临建设施、安全防护、施工围挡等方面,基本实现了标准化、定型化。集装箱式板房既安全美观,又能防火防砸;爬升式脚手架和工具式模板支撑体系的使用,有效解决了当前钢管扣件材质差的问题;BIM技术极大优化了场区规划布置并解决实体防护的一些难题;VR虚拟技术在安全教育培训中逐步得到推广应用。
    三是危大工程管控措施进一步完善。全面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的各项规定,进一步规范施工方案编制、审查、论证、实施等程序,加大安全技术交底和验收,严把各个关口。对于达到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严格执行事前申报和事后评估,做到全过程动态管控,坚决杜绝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四是双控体系建设全面展开。各县(市、区)主管部门制定了工作方案,认真开展贯标培训,扎实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德建集团和天元集团顺利通过省级标杆企业评估,其他9家一级总承包企业基本通过了市级复核。通过创建,初步形成了风险“评估—管控—再评估—再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再排查—再治理”的自查自纠、自评自改的持续改进提升机制。
五是施工扬尘防治日趋规范。施工现场在落实“六个百分之百”的基础上,不断加严管控,提升整治标准,车辆冲洗、自动喷淋、机械化清扫保洁等措施扎实有效。5000平方米以上工地全面推广应用视频监控和扬尘在线监测系统,能够动态掌控各工程项目的扬尘防治情况,基本实现了扬尘治理的常态化。
    二、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参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建设单位未依法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不按规定拨付安全措施费用、肢解发包等现象依然存在;个别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层级管理混乱,持证人员不能到岗履职,日常检查流于形式,安全保障体系不能有效运转;现场监理人员配备不足,技术水平参差不齐,对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及违章行为,不能及时纠正。
    (二)安全常见问题仍然存在。部分专项方案编审程序不当,内容缺乏针对性,无法指导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和验收不真实,或走过场,重点环节把控不牢;模板支架杆件缺失严重,间距不符合规范要求,隐患较大;脚手架连墙件数量不足,悬挑梁锚固长度不够,架体防护严密;临时用电管理混乱,一闸多用;消防器材陈旧,消防水源压力不足等现象依然存在。
    (三)危大工程管控有待进一步加强。对于达到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部分论证专家资格和人数达不到要求,专业水平不能满足实际需要,论证过程流于形式;施工单位对专家提出的意见执行力度不够,实施过程中,实时监测和动态巡视工作未引起足够重视,起重设备在租赁、安拆、管理等环节问题较多;检测单位弄虚作假,非法出具检测检验报告。
    三、奖惩意见
    为表彰先进,鞭策落后,经研究,决定作出以下奖惩:
    (一)对在这次检查中,成绩优秀(85分以上含85分)、符合安全文明工地评选程序且工程进度达到规定标准的工程项目,暂定为“市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成绩优良(80分以上含80分)、符合安全文明工地评选程序且工程进度达到规定标准的工程项目,暂定为“市级安全文明优良工地”。如在后期的施工过程中能始终保持良好状况(随机暗访)且不发生安全事故,待工程竣工后按程序颁发荣誉证书。
    (二)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本次检查中问题突出的企业和人员处理意见如下:
    1、对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安全职责履行不到位的山东鼎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瑞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予以通报批评,记不良记录一次;对未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项目总监崔国栋、李正亮等2人,记不良记录1次,即日起,暂停在我市范围内新承揽工程1年。
    2、对未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扬尘污染防治规定要求,扬尘防治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天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到位,由工程所在地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三)对以上企业和项目的处理,由项目所在地主管部门负责实施,处理意见30日内报市住建局,其他县(市、区)在招投标活动监督时要严格把关。
 
    附件:1、2018年秋季安全检查受检工程项目情况
        2、2018年第二批市级安全文明工地名单(暂定)

    
 
 
 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2月24日  
 

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8年12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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