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一批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证书的
公 告
公 告
各县(市、区)住建局(建设局、建管部),各有关单位:
根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山东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山东省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对31台达到使用年限的设备予以注销。另有33台设备因产权单位发生变更,根据原产权单位申请,现对市住建局颁发的产权备案证书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附件:予以注销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汇总表
根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山东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山东省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对31台达到使用年限的设备予以注销。另有33台设备因产权单位发生变更,根据原产权单位申请,现对市住建局颁发的产权备案证书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附件:予以注销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汇总表
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8月10日
2018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