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质量安全 > 正文

关于做好2018年度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工作的通知
2018-01-17 10:21:34   来源:   评论:0 点击:

        
关于做好2018年度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
许可证延期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建设局),市直建筑业企业:
    2018年我市将有93家企业(名单见附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为切实做好安全许可证延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延期范围
    2018年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的所有建筑施工企业。
    二、申报时间及程序
    正常延期的企业,应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之日前三个月内,按照“德州市建筑业信息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办事指南》“第一步、第二步”要求,进行“双系统”填报;填报完毕,在每月的20号—下月5号(工作日),按照办事指南“第三步”要求,将证件原件及纸质资料送至市住建局(107室)审核。逾期未报的列为延期重审。
    新申请和延期重审的企业每月20号—下月5号(工作日)受理,变更及增证的随时受理。
    县(市、区)企业资料由所属主管部门统一报送并出具意见函,市直企业资料直接报
    三、延期类别
    (一)重新审查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建筑施工企业,应重新对其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审查。
    1、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且对事故负有责任的;
    2、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曾被暂扣过安全生产许可 证的;
    3、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受到各级建设主管部门3次及以上处罚、通报批评或有安全生产不良诚信记录的;
    4、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曾定为不合格的;
    5、延期资料未按规定在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申报的;
    6、住建部门结合日常监管情况认为有必要重新审查的。
    (二)正常审查
    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未出现上述问题的建筑施工企业,可按正常延期程序办理。
    、有关要求
    由于涉及企业多,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县(市、区)和市直企业务必要高度重视。延期企业应早筹划、早准备,提前对照标准进行自查自纠,重点检查企业安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数量和工伤保险的缴纳情况否满足要求确保延期工作顺利进行
    联系人:王国栋   联系电话:2239656
 
    附件:2018年度安全生产许可证需办理延期企业名单
 
 
                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117日   
 
 
 
 

相关热词搜索:建筑施工 安全生产 年度

上一篇:关于办理第45批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的通知
下一篇: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全市房屋建筑工程冬季停工的通知

分享到: 收藏

德州市建筑业信息网 版权所有:德州市建筑业信息网 网站备案号:鲁ICP备14030817号-1

主办单位:德州市众城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 邮箱:sdfsdf@soh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