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建通〔2016〕72号
关于转发省住建厅
《关于汲取济南“5.20”、威海“5.21”塔机倒塌事故教训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关于汲取济南“5.20”、威海“5.21”塔机倒塌事故教训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建设局),市直建筑业企业:
现将省住建厅《关于汲取济南“5.20”、威海“5.21”塔机倒塌事故教训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转发给你们,并一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请各县市区主管部门结合“大快严”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执法检查等活动,立即组织对辖区内所有在建工程进行起重机械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总承包、监理、安拆单位等参建主体的责任落实情况、方案编制审批情况、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安拆顶升告知旁站情况及验收使用情况。塔机停用超过6个月的,复用前必须按规定重新组织检查验收,连续正常使用超过一年的,继续使用前必须再次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在起重机械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同时深入开展高支模、深基坑、脚手架等重大危险源的排查整治力度,结合全市危大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在危险源告知公示、方案审批及实施、持证上岗、参建单位履责等情况进行排查整治,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
三、各县市区主管部门要完善网格化监督机制,层层落实监管责任,把规范和加强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管控作为当前首要任务,抓紧抓好。要坚持“专家查隐患、部门搞督导、企业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突出现场,盯住隐患,重在机制,严查真改,不留死角。要广泛深入开展施工安全警示教育,结合6月份“安全生产月”安排,采取观看教育片,组织现场警示、发放简明学习读本等手段,提高一线作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发展。
附件:关于汲取济南“5.20”、威海“5.21”塔机倒塌事故教训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5月27日
201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