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建通〔2018〕11号
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部分建筑业企业逾期未参加资质核查的
通 报
关于部分建筑业企业逾期未参加资质核查的
通 报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建设局、建管部),市直建筑业企业: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省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综合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鲁建建管字〔2017〕7号)要求,我市对376家总承包、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进行了资质核查,期间下发了《关于部分企业未按规定时限参加资质合规情况核查的通告》,要求部分未参加资质核查的企业限时递交核查材料。截止目前,仍有德州中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逾期未参加资质核查。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现对上述13家企业给予通报批评。请上述企业于2018年4月30日前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及通知要求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材料提交至德州市住建局112室进行核验。整改期间,企业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能承揽新的工程;逾期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我局将撤回或提请撤回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附件:13家逾期未参加资质核查企业名单
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月29日
2018年1月29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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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8年1月29日
2018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