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建筑企业劳动保险金管理手册》办理指南
一、《管理手册》审批的权限及时间
省劳保办和省建设劳动协会负责全省《管理手册》的备案,省劳保办负责对拨付等级为二级以上企业《管理手册》的审批,市劳保办负责辖区内拨付等级为三级企业《管理手册》的审批和所辖企业《管理手册》的变更工作。
各县(市、区)所辖建筑企业经同级管理机构同意申报后报市劳保办,市直所辖建筑企业直接报市劳保办。各建筑业企业的申请材料随时受理,受理合格于每季度末汇总上报省劳保办审批备案后方可使用。
二、核定企业拨付等级及拨付标准
一级:1970年12月31日前成立的县以上或参加社会保险的人数连续6个月达150人以上的建筑企业,拨付标准为建筑企业承担工程实收养老保障金的90%;
二级:参加社会保险的人数连续6个月达100人以上的建筑企业,拨付标准为建筑企业承担工程实收养老保障金的70%;
三级:参加社会保险的人数连续6个月达15人以上的建筑企业,拨付标准为建筑企业承担工程实收养老保障金的50%;
参加社会保险的人数低于15人的建筑企业不核定拨付等级。外省进德施工企业参照《省外进鲁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管理办法》执行。
三、申报企业需要提交的材料
1、申报材料封面;
2、《山东省建筑企业劳动保险金管理手册》申请表;
3、企业成立批准文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6、在银行开设的建筑企业劳保金帐户证明(原件);
7、连续6个月为职工交纳社会保险金的发票;
8、企业职工连续交纳六个月以上社会保险金的记录(原件);
9、《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原件)。
四、变更《管理手册》需要提交的材料
1、申报材料封面;
2、《山东省建筑企业劳动保险金管理手册》变更申请表;
3、变更企业名称或法人代表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变更通知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变更银行账户信息需提供银行开设的建筑企业劳保金帐户证明(原件);
5、遗失补证需提供市地级以上报纸刊登的遗失声明(原件);
6、晋级和降级需按照新申请企业所提供的材料准备;
7、变更后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8、《管理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五、申报材料的要求
1、申请表及申报材料一式两份。
2、申报材料必须装订整齐、内容完整、数据准确、印章齐全,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辨,与原件一致,证明材料真实、合法、有效。
3、建筑企业应当在申报材料的每一页右上角加盖单位公章,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凡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申请资格。
4、申请材料中除需要提供原件的,其它材料均验原件提供复印件。
德州市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