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德州市2014年建筑业企业资质考核情况的通报》情况,决定于8月15日至29日对我市建筑业企业(含装饰装修企业)的资质证书加盖“考核合格”印章。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为有序、高效地做好这项工作,请各县(市、区)建筑业主管部门将本辖区内企业的资质证书统一收齐后,集中到市建管处办理。市直企业直接到建筑管理处核盖考核章。
2、请各县(市、区)建筑业主管部门、各有关施工企业依照规定时间办理,逾期不再受理。
特此通知。
2014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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