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三期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鲁政发〔2018〕17号),根据《德州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方案》有关要求,现将建筑施工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范围及对象
在德州市行政区域内建筑工地(含房建、市政、拆迁工地)使用的各类非道路移动机械(可包含在本市使用的外省、外市无环保号码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包括工程机械(含装载机、挖掘机、推土机、压路机、沥青摊铺机、非公路用卡车、叉车等)、材料装卸机械、发电机组等装配有发动机的移动机械。
二、任务分工
(一)住建部门负责建筑工地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的通知工作;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申请编码登记机械的信息审核和环保号码发放。
(二)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负责辖区建筑企业自购或受监项目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编码登记通知工作;局建管科负责市直建筑企业自购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编码登记通知工作;局城建科负责市直市政企业自购和市直市政工地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编码登记通知工作;市质安中心负责直管工地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编码登记通知工作。
三、信息填报和时间要求
(一)产权人可以通过“微信小程序、计算机网络或现场填报”三种方式填报相关信息,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通过“山东省非道路移动源排放监管平台”逐一进行信息审核。
信息填报微信小程序二维码:
信息填报PC端网址:https://fdl.sdjdc.top:8127/sdjdc
信息审核PC端网址:http://172.20.232.141:8102/portal/
(二)通过微信小程序或计算机网络填报信息后,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将组织人员对机械信息进行现场确认,通过“山东省非道路移动源排放监管平台”审核并生成对应环保号码。
(三)2019年11月份之后,外网填报网络将关闭。新申请登记的机械需到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现场填报。
四、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高度重视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编码登记通知工作,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对照所管辖工地清单,逐一将编码登记要求传达到各建筑工地和有关单位,尽快完成网上信息申报,确保2019年11月底前完成。
(二)编码登记审核成功的设备信息,产权人应到当地住建部门抄送备案,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情况将纳入日常监督管理范围。
市生态环境局联系人:李瑞煊 电话:0534—5018122
市住房建设局联系人:张庆斌 电话:0534—2239677
附件: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信息申报登记明白纸
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0月22日
2019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