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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德州市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拨付的通知
2019-03-29 11:28:00   来源:   评论:0 点击:

各建筑业企业:
   根据省住建厅、财政厅《关于停止实施主管部门代收、代拨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制度的通知》(鲁建建管字〔2018〕17号)的要求,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全省停止实施主管部门代收、代拨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制度,2019年1月1日前已经代收但尚未拨付或尚未完成拨付的,由主管部门按照拨付规定及标准一次性拨付给施工企业。
   各建筑业企业(包括外省驻德施工的建筑业企业)梳理在德州市直承建工程项目的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拨付情况,若有养老保障金尚未拨付完成的项目,请于2019年4月30日之前,将拨付申请资料报至德州市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管理办公室(长河大道187号一楼112室),联系人:何莹,联系电话:0534-2239659。
    申请资料包括:
    1、中标通知书(审核原件留复印件);
    2、施工合同(审核原件留复印件);
   3、体现工程竣工或施工进度的证明(审核原件留复印件),如竣工备案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等。若工程项目尚未完工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补充合同(原件);
    4、《山东省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管理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5、《山东省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拨付审批表》一式三份(拨付审批表需加盖施工单位公章、法人印章)。
    附:1、德州市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未申请拨付明细表
        2、《山东省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拨付审批表》
 

 
 
 
 
                              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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