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建设局、建管部),市直项目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1月17日18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1月18日8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请按要求严格落实以下措施:
一、加大建筑工地土方、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管理力度。
二、除应急抢险外,建成区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
三、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
附件: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2019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