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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春节前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和进一步开展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2019-01-15 17:23:02   来源:   评论:0 点击:


德建通〔2019〕7号

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切实做好春节前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
支付工作和进一步开展隐患排查工作的
通  知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建管部),各建设、施工单位:
    按照市委专题会议精神和全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视频会议要求,现将做好春节前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和进一步开展隐患排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积极处理讨薪案件
    春节前是农民工讨薪的高发期,受房地产市场、环保停工、建安成本上涨等多个因素影响,工资结算纠纷频频发生,今年的清欠形势依然严峻。目前,我市建筑工地已大部分停工,讨薪事件即将进入高峰期,各县(市、区)要积极做好协调处理工作,妥善处置每个信访案件,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二、立即行动,全面开展摸底排查
    各县(市、区)要把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作为当前的重中之重,在《做好全市农民工工资支付排查工作的通知》(德建通〔2018〕197号)和《做好2019年春节前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的通知》(德建通〔2018〕212号)相关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列出问题清单(见附件),1月17日前报市住建局建管处。
    三、对照标准,全力迎接省政府考核
    根据《2018年度市级政府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细则》,逐条梳理,对标自评,进一步强化工资保证金、实名制管理、专用账户制度以及银行卡发放等多项制度的落实,加快部署推进全国建筑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入库工作,所有资料整理入档,做到安排部署、督导检查、通报处理以及总结提升等全过程闭合。
    四、全力配合,努力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加强同人社、公安、信访等部门的配合联动。对于劳动关系争议、工资纠纷等情况,通过协调方式无法解决的,及时移交人社部门,依靠劳动监察、劳动仲裁或诉讼方式,引导农民工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对于恶意讨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或以讨要工资为由索取不正当利益的,要及时交由人社部门移交公安部门立案查处,确保不出现恶性群体性事件。
 
    附件1:
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切实做好春节前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和进一步开展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附件2:德州市建筑施工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清单
 


 
                   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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