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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上合组织峰会期间全市住建领域 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大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8-05-09 09:34:05   来源:   评论:0 点击:

  
 
 
 
德建通〔2018〕69号
 

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上合组织峰会期间全市住建领域
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大行动工作方案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建管部),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2018年6月,上海合作组织峰会将在我省青岛市举办,为切实做好峰会期间全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我市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省和市工作安排部署,我局制定了《上合组织峰会期间全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大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5月8日  
  
 
上合组织峰会期间全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
综合整治大行动工作方案
 
    为确保上合组织峰会期间全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各项保障工作措施落实到处,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印发<上合组织峰会期间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大行动方案>的通知》(德安发〔2018〕10号)文件精神及相关工作部署,结合我市住建行业实际,我局决定,即日起至上合组织峰会结束,在全市住建领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大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和“三个必须”的原则,突出问题导向、严抓严管,以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全资格集中行动为抓手,深入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治理三年提升行动、安全专项治理和大检查行动,全力推动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精准发力,认真排查安全风险,有效落实管控措施,认真排查事故隐患,及时整改消除,确保上合组织峰会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全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大行动,集中整治一批安全生产领域的事故隐患,打击一批当前比较突出的非法违法行为,整顿一批严重违规违章企业,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严厉惩处一批非法违法单位责任主体,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为上合组织峰会举办提供坚实的安全生产保障。
  三、整治范围
    全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受监的房屋建筑施工现场。
    四、整治重点 
   (一)参建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排查建设单位是否按规定办理安全监督手续并取得施工许可证,是否足额支付安全文明措施费用,是否存在肢解发包、违法分包、转包等行为。施工单位安全保障体系运行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情况;“安管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领导值班带班制度落实情况。监理单位编制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是否包括安全监理内容,是否对施工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资质资格进行审查,对施工单位编制的危大工程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并监督实施。
    (二)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情况。排查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的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施工单位在危大工程实施前是否进行技术交底,是否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台账及公示制度;施工过程中是否严格按照方案组织施工,并指定专人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监测;是否按照规定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三)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排查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拆卸)告知、使用登记、检验检测、安装验收、维修保养档案等情况;安拆单位资质资格,安装拆卸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安拆合同、安全协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及应急预案编审执行情况;起重设备安全装置、限位保险等检验检测及可靠运行情况。
     (四)建筑施工现场消防管理情况。排查施工现场按规定执行动火作业审批手续情况;建筑物内消防设施配备情况;现场使用的汽油、油漆、保温材料等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情况;施工现场的工人宿舍、配电室、加工区等重点防火部位灭火器材配置情况;生活区、办公区、食堂等临时板房填充材料的防火性能达标情况。 
    (五)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推动情况。排查企业是够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实施指南》和《建筑施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要求,加快推进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是否全方位、全过程排查风险点并进行分级,明确管控层级,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和管控措施,形成“一企一册”;是否制订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标准和清单,明确各岗位、各设备设施排查范围和要求,建立全员参与、全岗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闭环管理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六)应急处置情况。排查施工企业应急预案编制及应急实地演练情况;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要节点等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员工应急自救常识及技能培训情况;企业为职工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及职业危害预防情况。
    五、工作步骤
    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大行动从现在开始至上合组织峰会结束,部署、督导、检查等阶段压茬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即日起至5月15日):以排查风险隐患、抓问题整改为主线,广泛发动、深入动员,全力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要制定实施方案,摸清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底数,建立隐患治理清单,确保整治行动部署到位。5月10日前,请各县(市、区)主管部门将重大危险源清单报送至市建管处。
    (二)县(市、区)督导阶段(5月16日至6月12日)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各县(市、区)主管部门开展不间断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风险隐患要采取果断措施,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予以停工。对于达到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尽量避免安排高风险作业,确需开展高风险作业的,要督促制定作业方案,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到位盯守。
    (三)市级督导阶段(5月10日至6月12日):组织开展全市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管理不严格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并全市通报。
    (四)总结分析阶段(6月13日至6月底):上合组织峰会结束后,全面总结峰会期间安全生产事故防控工作,固化经验做法,反思问题不足,形成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主管部门和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整治站位,成立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大行动专班,明确责任,各负其责,深入推进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
    (二)注重应急值守。峰会召开期间,各县(市、区)主管部门要做好应急值守及应急处置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及事故报告制度。5月20日起至峰会结束,各县(市、区)要于每日15:30前,报送当日安全生产情况(值班电话:2239660,联系人:祖美燕,邮箱:dzsajz@126.com)。
    (三)强化舆论宣传。充分借助各类媒介和各种途径,积极宣传报道安全成产综合整治大行动的相关信息,引导广大职工广泛关注,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大行动,大力营造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8年5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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