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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房屋市政施工安全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8-04-24 10:20:04   来源:   评论:0 点击:


 
德建通〔2018〕61号
 
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房屋市政施工安全
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建设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住房和建设管理部,市直各建筑业企业,各有关企业:
    现将《2018年全市房屋市政施工安全治理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4月24日   
 
 
2018年全市房屋市政施工安全治理
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切实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住建部《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建质〔2018〕31号)和省住建厅《2018年全省房屋市政施工安全治理实施方案》(鲁建质安字〔2018〕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18年全市房屋市政施工安全治理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有效防范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在巩固2017年治理成果基础上,进一步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扎实强化危大工程安全管控,严厉打击施工安全非法违法行为,持续实施严管重罚高压追责,加快完善长效机制建设,推动2018年全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重大节点、关键时期营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
    二、重点任务
    (一)严厉打击施工安全非法违法行为。严查工程参建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凡未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及安全监督手续擅自施工的项目,一律作为非法违法施工,责令立即停工整改,通报有关部门实施断水断电措施,并公开通报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非法违法行为及查处情况。凡拒不执行施工安全监管指令发生安全事故的,建设单位及项目主要负责人承担首要责任,施工、监理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参与支持非法违法建设行为的承担相应责任,从严从重追究其事故责任。严厉打击压级压价、抢赶工期、降低安全生产投入等行为,严查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问题,切实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密切与执法、公安、安监等部门协调联动,形成严厉查处非法违法施工活动的合力。
    (二)切实加强危大工程安全管控。积极宣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督促工程参建各方主体建立健全危大工程安全管控体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组织专家论证,严格按方案施工,做到关口前移。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的通知》,持续开展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危大工程专项整治。按照“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加大危大工程监督执法力度,发现危大工程安全管控体系不健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等问题,严格依法实施罚款、暂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处罚。
    (三)集中排查整治隐患问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督促工程参建各方以项目为单位,深入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建立隐患排查整改台帐。严格执行工程项目监督计划,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开展突击检查、暗访督查,对于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项目,坚决不允许施工,确保每一处隐患都整改到位、处罚到位。围绕重大节点、关键时期,采取高密度、高频度巡查和“回头看”检查,对发现的重大隐患严防死守、盯死看牢,确保该停工的坚决停到位,该严管的坚决管到位。积极转变“保姆式”监管模式,将隐患排查治理重点向实体和行为聚焦,着力发现和纠正企业、项目安全管控机制漏洞,从根本上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积极推广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开展辅助安全巡查,切实解决监管人员不足的问题。
    (四)持续严格事故责任追究。认真落实省住建厅《生产安全事故处置工作规程》,严格执行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制度,履行法定职责,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或参与房屋市政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及时对生产安全事故涉事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条件复核,并将复核情况特别是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建议上报市住建局。严格依据调查报告和政府批复追究事故责任,按规定暂扣相关资质资格证书,符合条件的坚决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并将查处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五)着力健全基础长效机制。加快制定出台“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积极培育标杆企业,组织施工企业对标贯标培训,确保年底前全行业实现“双重预防”体系管理全覆盖。强化全员安全教育,加大对关键岗位人员考核力度,积极推行体验式教育,提升一线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根据住建部《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共享交换数据标准(试行)》,筹备建设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平台,做好与省厅和部信息系统的对接工作,实现数据共享。按照“先行局部试点、取得可推广的经验后逐步推开”的原则,稳步推进房屋市政施工安全生产责任险试点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2018年大事多、要事多,扎实做好安 全整治行动、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是重要政治任务。全市房屋市政施工安全治理行动将全年推进、不分阶段,市住建局把治理情况作为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市住建系统工程质量安全治理提升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统筹抓好全市房屋市政施工安全治理整体工作。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紧动员实施。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加快制定施工安全治理实施方案,细化任务目标,强化治理措施,落实治理责任,实施方案请于4月30日前上报市住建局。要加快安排部署,深入发动和督促本辖区施工企业制定具体落实方案。
    (三)强化检查调度督导。强化建筑施工安全治理工作检查,重大节点、关键时期,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带队深入一线开展检查。市住建局将通过集中督导检查、日常暗访、春秋季大检查等方式,对各(市、区)落实情况实施督查。要按月汇总形成本(市、区)房屋市政施工安全治理情况调度表(附件1)和责令停工整改项目统计表(附件2),于次月3日前对口上报市建管处和城建科。
    (四)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借助各类新闻媒体,宣传先进典型,曝光典型案例,全方位、多渠道宣传报道施工安全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要督促企业通过入场培训、班前教育,组织一线作业人员传达学习相关部署要求,营造层层重视、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舆论氛围。
 
(建筑工程)联系人:邢凡栋,电话:2239660,邮箱:dzsajz@126.com;
(市政工程)联系人:魏  超,电话:2239626,邮箱:dzjwcjk@126.com。
 
 
    附件1:
月份房屋市政施工安全治理情况调度表

    附件2:月份责令停工整改项目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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