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根据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重污染应急〔2018〕9号)要求,决定2月27日19时发布我市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28日0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请各施工项目在落实扬尘治理措施的前提下,按要求停止建筑、拆迁工地的施工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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