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通知要求,自12月27日0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12月28日0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请各施工项目在落实扬尘治理措施的前提下,按要求停止建筑、道路、拆迁工地的施工作业。
请各县市区主管部门于每日14:00前将当日工作情况(附件2)报市安监站。
请各县市区主管部门于每日14:00前将当日工作情况(附件2)报市安监站。
德州市建筑工程管理处
2017年12月26日
2017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