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通知要求,自12月13日20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12月14日0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请按照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一)除应急抢险外,建成区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
(二)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
请各县市区主管部门于每日14:00前将当日工作情况(见附件2)报市安监站。
(一)除应急抢险外,建成区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
(二)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
请各县市区主管部门于每日14:00前将当日工作情况(见附件2)报市安监站。
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