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经市重污染天气监测预报组会商,预测未来我市气象条件不利于污染物扩散,将发生连续2天的重污染天气过程,依据《德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决定12月1日12时发布我市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12月1日19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请按照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一)除应急抢险外,建成区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
(二)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
请各县市区主管部门于每日14:00前将当日工作情况(见附件2)报市安监站。
附件:1.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2.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监督检查数据调度表
经市重污染天气监测预报组会商,预测未来我市气象条件不利于污染物扩散,将发生连续2天的重污染天气过程,依据《德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决定12月1日12时发布我市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12月1日19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请按照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一)除应急抢险外,建成区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
(二)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
请各县市区主管部门于每日14:00前将当日工作情况(见附件2)报市安监站。
附件:1.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2.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监督检查数据调度表
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2月1日
2017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