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部分市直企业进行资质合规情况抽查的通知
有关市直建筑业企业:
按照市住建局转发省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省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综合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德建通〔2017〕209号)工作要求,现对部分市直企业进行资质合规情况进行抽查。具体通知如下:
一、检查依据
1、《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第22号令)
2、《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
3、《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
二、检查范围
根据工作要求抽查以下建筑业企业:一是2017年1-8月份未报建筑业企业快报数据或数据为“0”的市直建筑业企业;二是未报送《建筑业企业资质合规情况自查表》的市直建筑业企业。(名单见附件1)
三、检查内容
1、企业技术负责人职称或执业资格是否达到相应资质类别标准;
2、企业注册建造师人数和专业是否达到相应资质标准类别最低等级标准;
3、企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职称专业和人数是否达到相应资质类别最低等级标准。
四、检查方式和程序
企业负责人或委托人将加盖公章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合规情况检查表》(空白表);标准要求的技术负责人、职称人员的证书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相关人员(包含注册建造师)的保险明细和近期一个月社保发票,于11月17日下午5点前报送至市住建局112室。我局将核对企业提交书面证明材料原件,对存在问题的企业当场下发整改通知书,企业负责人或委托人当场签字确认并限期整改。
五、工作要求
1、各企业提报资料应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各企业应合理安排时间及时上报相关资料,避免扎堆报送。逾期未报直接视为不达标。
附件:1、抽查企业名单
2、《建筑业企业资质合规情况检查表》
3、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