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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并启动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2017-10-14 20:04:44   来源:   评论:0 点击:

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并启动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发布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定于10月15日零时启动
级应急响应,请按照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附件: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并启动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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