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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春季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综合检查的通报
2017-06-15 14:14:30   来源:   评论:0 点击:


 
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2017年春季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
和扬尘治理综合检查的通报
 
德建通〔2017〕100号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治理行动的通知》要求,扎实开展工程质量安全三年提升行动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深入推进全市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的持续开展,全面提升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水平,确保我市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施工扬尘得到有效控制。市住建局于5月16日—27日,组织开展了春季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综合大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共组织3个检查组,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对中心城区受监项目进行了拉网式普查,县(市)项目进行随机抽查,同时将扬尘治理、危大工程整治、打非治违、现场消防、人员持证、起重机械以及新标准规范执行等情况作为专项检查内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规范,对建筑施工和监理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检查,并现场公布得分。共查在建工程项目102个,建筑面积376万平方米。其中:评分94个,达到优良标准68个,占72.34 %;合格标准25个,占26.60%;不合格工地1个,占1.06%。检查涉及施工单位53家,监理单位29家,下达建筑安全生产检查执法建议书86份,隐患整改通知书4份,查处隐患520余项。
     从检查情况看,各县(市、区)主管部门和工程项目各方参建主体安全意识明显提升,能够积极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一系列精神和要求,围绕工程质量安全三年提升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开展行动,危大工程管控水平进一步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日趋规范,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一是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各主管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赋予的义务,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形成了“横到边、纵到底”的网格化监管格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自觉加强安全保障体系建设,认真执行领导值班带班制度,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二是安全标准化程度显著提升。各施工企业认真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项目开工前,使用BIM技术对施工场区提前规划,合理布局,利用体验区开展进场安全教育。部分企业制定了自己的标准化图集,附着式整体提升脚手架和工具式模板支架得到广泛应用。三是重大危险源全程受控。各监督机构和施工、监理单位严格执行重大危险源申报制度,严把方案编审、实施交底、过程监督和完工验收“四个关口”,加大检查力度和频次,实现全程动态可控。四是监理单位安全意识逐步提升。大部分监理单位能够正确认识安全监理的重要性,认真履行安全监理职责,按程序审核施工方案和资质资格,重点环节和关键部位实施旁站监理或全过程巡视,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行为,及时下发通知单或报告主管部门,有力扭转了安全管理的被动局面。五是扬尘治理取得实效。在环保部一季度督查的基础上,各工程项目严格落实“六有、六化”和“六个100%”防治措施,主动提高整治标准,全面硬化绿化,现场配备雾炮、喷淋和洒水车等自动化装备,场容场貌、卫生环境明显改善。
    二、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安全保证体系不健全。部分建设单位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违法发包、肢解发包,致使各承包单位之间并行施工,总承包单位管理难度大,现场隐患点较多;施工企业片面地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压缩安全管理机构、削减安全管理人员、减少安全保障经费,致使安全生产投入严重不足,应急处置能力较差,重大危险源辨别防范意识不强;个别监理单位随意设置分公司,私招乱雇监理人员,专业技术力量无法满足安全监理的基本要求。
    (二)危大工程管控不到位。部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严格按照标准规范编制,论证专家资格和程序不符合规定,方案不能够有效指导施工;部分深基坑未按设计方案进行支护、监测,开挖、放坡、桩基施工质量较差,降排水措施不到位;部分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防倾覆、防坠落措施不可靠,安装搭设不符合规范要求;模板支架扫地杆、纵横向水平杆大量缺失,立杆间距不符合方案和规范的要求,可调托撑独立高度超标;脚手架连墙件和小横杆设置不规范,数量不足,悬挑梁锚固长度不够;临时用电系统不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和TN-S接零保护系统的要求,消防器材配置数量不足等。
    (三)建筑起重机械管理问题突出。仍有个别县(市、区)在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顶升、拆卸等环节把关不严,未实施告知性监管;检测单位弄虚作假,人员无证上岗,非法出具监督检验报告;租赁单位自行配备非原厂标准节和附墙装置,维护保养不到位;使用单位不配备司索信号工,工人随意绑挂,塔吊司机超载吊装,隐患较大。
    (四)专项整治流于形式。部分县市区建筑市场秩序不规范,未批先建、边批边建等违法建设行为依然存在,市场整治力度不够;监督机构“重查轻改”现象较为普遍,导致隐患整治不彻底,监管工作不能闭合交圈;季节性、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对危大工程施工重视程度不够,风险意识不强,整治措施不落实,“大快严”等专项行动流于形式,起不到实质性作用。
    (五)扬尘治理长效机制未建立。部分企业对大气污染防治认识程度不够,大局观念不高,在扬尘防治措施到位后,日常施工中难以保持,以至于在环保部督查中,大批工地因措施不力被通报甚至处罚,给住建领域造成不良影响。目前,仍有部分县市区未认真推广预拌砂浆,现场搅拌现象依然存在。
    三、奖惩意见
     为表彰先进,鞭策落后,经研究,决定作出以下奖惩:
    (一)对在这次检查中,成绩优秀(85分以上含85分)、符合安全文明工地评选程序且工程进度达到规定标准的工程项目,暂定为“市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成绩优良(80分以上含80分)、符合安全文明工地评选程序且工程进度达到规定标准的工程项目,暂定为“市级安全文明优良工地”。如在后期的施工过程中能始终保持良好状况(随机暗访)且不发生安全事故,待工程竣工后按程序颁发荣誉证书。
     (二)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本次检查中问题突出的企业和人员处理意见如下:
     1、对未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检查中存在不合格工地的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总公司给予通报批评。鉴于经济开发区住建部已对该企业作出严肃处理,且该企业第一时间撤换了项目部管理机构和人员,现场整改完毕,未造成不良后果,此次暂不对其市场行为进行限制,如今后不能长效保持,将从严从重处理;对未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履行不到位的项目负责人王永辉,记不良记录1次,即日起,暂停在我市范围内新承揽工程1年。
     2、对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安全职责履行不到位的山东华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山东鲁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予以通报批评,记不良记录一次;对未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项目总监张刘春波、陶振军等2人,记不良记录1次,即日起,暂停在我市范围内新承揽工程1年。
     3、对青建集团股份公司在德城名郡项目、康博公馆二期东区项目以及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总公司在经济开发区棚户区改造工程林庄社区建设项目中,存在特种作业人员和专职安全员(青建集团股份公司承建的德城名郡项目安全员王立峰)持假证行为,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
    (三)对以上企业和项目的处理,由项目所在地主管部门负责实施,处理意见30日内报市住建局,其他县(市、区)在招投标活动监督时要严格把关。
 
     附件:1、2017年春季安全检查受检工程项目成绩
            2、2017年第一批市级安全文明工地(暂定)
            3、2017年春季安全检查不合格工地名单 

 
 
 

                            2017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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