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环保部预测预报,我市空气质量将连续2天达到重度及以上污染,根据环保部、省通知要求和《德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3月2日18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3月3日0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请各县(市、区)做好相应工作,城市建成区的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开挖、建筑拆除等室外作业,其他区域停止易产生大量扬尘的土石方作业等施工环节。同步落实Ⅲ级应急减排措施。
我局将对各工地的落实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对不按规定落实的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3月2日
2017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