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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市建筑工地春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工作的通知
2017-02-14 11:06:02   来源:   评论:0 点击:

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做好全市建筑工地春节后复工
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工作的通知
 
德建通〔2017〕12号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春节假期已过,各在建工程陆续复工,全国“两会”即将召开,环保部将对我市开展专项督查。为切实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确保全市建筑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和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实现全年工作良好开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安排部署当前工作
     各县(市、区)和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和环保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要求,全面落实主体责任,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念,认真研究部署节后复工的各项工作,为全年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认真开展复工项目隐患排查
     工程复工前,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由单位分管负责人带队,成立由各专业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安全生产检查组,对本企业所属建筑工程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要突出对基坑工程、高大模板、脚手架、起重机械、施工用电、临建设施等重点项目的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要严格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跟踪问效,督促整改到位。经检查合格的工程,认真填写《建筑工程春节后安全检查复工审批表》(附件1),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开工前的安全教育培训,由建设、监理、施工三方负责人签字,报经所属安全监督机构同意后,方可复工。未经安全隐患排查或达不到复工条件的,不得复工。
    三、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2月中下旬,国务院安委会要对山东省开展安全生产考核;2月15日至3月15日,环保部对我市派驻督查组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项督查。其间,各级监督机构要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深入组织拉网式检查和抽查暗访,及时发现隐患并认真督促整改。对责任落实不到位,敏感期间出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从严从重处理。
     请各县(市、区)请于2月25日前将《春节后复工前安全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发至邮箱:dzsajz@126.com,省厅将于近期组织暗访督查。
 
     附件:1.建筑工程春节后复工安全检查审批表
            2.春节后复工安全检查情况汇总表

 
 
 

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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