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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冬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016-12-05 09:52:31   来源:   评论:0 点击:

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冬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
工作的通知
 
德建通〔2016〕170号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建设局),市直建筑业企业:
     目前,我市已进入冬季施工期,也是各类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易发高发期。为切实做好冬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积极应对应急雨雪冰冻天气等突发情况,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系列精神以及省安委会《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鲁安办发〔2016〕43号)、市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德安发〔2016〕41号)、《关于转发鲁办发电〔2016〕149号文件切实加强市县换届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德安办明电〔2016〕15号)等文件要求,深刻汲取江西丰城电厂“11·24”特别重大事故教训,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冬期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认真做好冬季施工安全工作部署
     当前,正值第四季度,临近年关,雨雪冰霜、大风大雾等恶劣天气增多,工人归乡心切,赶进度、抢工期现象较为普遍。各有关单位一定要提高认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管理理念,切实克服麻痹思想和松懈情绪,对冬季施工各项工作要早安排、早部署,辨识查找各类重大事故隐患及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同时,要加强对基层和一线操作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训,充分利用班前活动、业余学校、微信推送等方式,切实增强一线从业人员冬期施工的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突出重点,强化冬期施工现场管理
     各县市区主管部门要深入开展“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的基础上,以建筑施工预防坍塌事故为重点,全面整治各类高处施工平台、高大模板、深基坑、脚手架等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同时,结合冬季施工特点,突出做好“防火、防冻、防滑、防坠落、防中毒、防坍塌”各项工作。
    (一)加强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各有关单位在抓好起重机械出租、安装、使用、拆除等重点环节安全管理的同时,要严格落实安装告知制度和对装拆过程视频记录的要求,严格执行检测、验收制度,确保各种安全装置和限位装置有效可靠;重点抓好塔吊防倾翻装置的安装使用、冬季维修保养、恶劣天气后联合验收及应急加固等安全管理工作,提高设备的防冻、防风及防倾倒的性能。
    (二)加强模板支撑系统安全管理。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管理的有关要求,突出抓好高大模板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论证、实施等重要环节,加强对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检查验收,确保模板支撑系统整体的稳固性。
    (三)加强深基坑施工安全管理。要严格执行深基坑管理有关规定,对深基坑的设计、评审、开挖、支护、监测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把关和管控;要加大恶劣天气深基坑监测频次和密度,对危险性较大的深基坑边坡应根据专项监测方案的要求,阶段性周期性调度其监测数据,确保万无一失;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并专人进行不间断巡查,遇到险情要立即采取措施,防止坍塌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防范高处坠落和坠物打击安全管理。各工程项目参建主体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管理监督,严格执行《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等标准要求,做好易发生坠落事故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护栏杆、盖板、警示标识等设施应设置规范牢固,防冻、防滑等措施要落实到位。
    (五)加强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全面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工作,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要求,重点加强作业区、生活区、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区以及仓库、配电设施等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做到重点防范,重点监控。要合理有效地配置灭火消防器材,组织消防应急分队,加强应急演练,全面落实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严禁在建建筑物内住人,加强生活区管理,宿舍内严禁使用木柴、炭火取暖,严禁乱拉、乱接用电设施,防止中毒窒息、触电和火灾事故的发生。
    (六)进一步完善施工现场应急救援预案。要进一步完善应急援救预案以及应急响应措施,严格执行领导值班带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保障信息渠道通畅,遇有突发事件应立即上报,及时、迅速、有效地处置各种异常和突发情况。要进一步落实抢险救灾人员、设备和物资,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做到高效、有序地展开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七)扎实做好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要紧紧围绕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大局,根据冬季施工特点,认真落实现场扬尘控制措施,做到施工文明化、工地围挡化、道路进行硬化、物料篷盖化、场地洒水降尘化、出入车辆清洗化。
     三、强化督导,确保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各级主管部门及相关企业要认真组织开展冬季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1210日)各县市区主管部门要根据通知要求,及时动员部署,督促辖区内所有建设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深入排查安全隐患。
     
(二)检查督导阶段(1210日至1225日)。各县市区主管部门在企业、项目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采用“四不两直”方式对所辖工程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督促整改,存在重大隐患的必须责令停工并限期整改。其间,市住建局将对各县市区工作开展情况随机抽查。
   (三)总结提升阶段(1226日至31日)。各县市区主管部门对冬季施工安全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分析,举一反三,全面整改,进一步完善制度,改进工作方式,形成自查自纠的长效机制。1月10前,将工作总结报市住建局安监站。
    四、加强预警,落实应急值守制度
     各级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要充分利用短信、电话、互联网等媒体手段,及时发布大风 雨雪等极端天气预警信息,督促企业完善细化应急预案,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同时,要切实加强值班值守工作,严格实行领导带班制度,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一旦发生事故,应在第一时间快报,确保上情下达、信息畅通。
 
 
 
                            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12月1日
 
 
 
 
    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6年12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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