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督促建筑业企业抓紧做好应返还未返还
保证金网上填报工作的紧急通知
关于督促建筑业企业抓紧做好应返还未返还
保证金网上填报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建设局),市建管处,各建筑业企业:
根据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显示的信息,目前我市具备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有186家,外来企业有30家,共计216家,目前仅有54家在网上填报了应返还未返还保证金的相关信息,占总数的25%,该比例在全省处于落后。10月17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工程处向我局通报了我市已在网上填报建筑业企业所占比例较低的情况,要求我市加大督查力度,做到应报尽报。
9月30日,我局下发了《转发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网上摸底和定期调度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县市区住建局通知辖区内建筑业企业抓紧上报情况。需要各县市区和各企业注意的是,按照省厅精神,即使不存在应返还未返还保证金的建筑业企业也要网上填报,有关数据填写“0”。
从我局掌握的情况看,有些县市区住建局对这项工作还存在理解误差,主要表现:一是主体不对。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只针对建筑业企业,有些县市区理解为也包含建设单位。二是概念不清。有的将按规定收取但不具备返还条件的保证金也进行统计上报。三是程序不明。应由建筑业企业自行在网上填报、县市区住建局审核通过,有些县市区越俎代庖,未经建筑业企业网上填报,就进行了整理、汇总。
在此重申,请各县市区住建局通知在本辖区内承揽工程的市内、市外建筑业企业和本县市区属企业,市建管处通知市管工程建筑业企业和市属企业,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工作调度模块”填报有关信息,上报数据应为除依法依规设立的四项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外的其他保证金,以及达到返还条件但仍未返还的四项保证金。
请各县市区抓好落实,通知、督促企业抓紧上报信息,力争在本周末使我市建筑业企业上报比例达到100%;对于一个企业有多项填报信息的,可先填一部分,尽量提高上报企业所占比例。对于拖全市后腿的县市区,将给予通报批评。省厅也拟将上报比例低的市及县市区作为国家来山东督导时的优选对象。
联系人:局工程科陈晨,电话:2236795,邮箱:gck9631@126.com。
2016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