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管理工作,切实维护建筑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市的工作安排,定于2015年6月15日-30日进行二季度养老保障金拨付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各建筑业企业根据所申报工程的施工进度情况向项目所在地劳保办进行申报,主体完工可申请应拨金额的50%;竣工验收后可申请应拨金额的100%。
二、提供材料
1、申报工程预收联系单
2、申报工程中标通知书
3、申报工程施工合同
4、申报工程建筑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表
5、工程进度验收证明
6、山东省建筑企业劳动保险金拨付审批表(加盖公章),此表格可带公章来申报地点填写
三、时间、地点
市直所属项目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住建局建筑业管理(059号)窗口申请办理,联系电话:2236792。各县(市、区)所属项目由县区级管理站安排申报。
望各县(市、区)接此通知后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及时安排养老保障金拨付工作。
二〇一五年六月九日